成都殺蟲公司 器械的選擇:列車上由于縫隙較多,范圍狹窄,因此不能只依靠一般的常量噴霧器解決問題, 在列車上應以線性噴霧器為主要施藥器械,適當地 配以常量噴霧器,使藥量分布合理,提高藥物的效應值。
3. 飛機衛生害蟲防制的特點及注意事項
(1) 飛機衛生害蟲防制的特點及要求:一些傳染病毒的潛伏期較長(如黃熱病的潛伏期一般為6 天),在這個期限內,飛機可以繞地球飛若干圈,因 此需要盡快地發現和消滅有關媒介昆蟲,保護乘客 和機組免遭傳播疾病的侵襲,防止把帶有病原體的節肢動物從一個地區迅速帶到另一個地區,造成疾 病的傳播和蔓延。所以,飛機上傳染病媒介生物必 須得到及時控制。
根據WHO的規定,當每架飛機離開處于黃熱病疫區的機場或從有該疾病媒介生物存在的地域飛 往無這些媒介或這些媒介已被消滅的地域時,以及 該飛機飛離處于瘧疾或其他蚊媒介區的機場時,均 應用WHO批準的方法進行衛生害蟲防制。
成都殺蟲公司 蜱、螨防制
(1) 環境防制:進行環境治理,消除蜱、蝙孳 生、棲息場所。
(2) 化學防制:包括以下幾種方式:①通過使
用殺蟲劑對動物宿主和這些動物宿主常去的地方進行處理,破壞蜱、螨棲息場所,達到防制蜱、螨的目 的。②直接把驅蟲劑涂在皮膚或衣物上可預防蜱、 螨的侵害,如用0.65 ~1 g/m2的氯菊酯浸泡衣物。
(四)部分交通工具衛生害蟲防制的特點及注
意事項
因艦船、列車和飛機環境有其獨特之處,對其衛生害蟲的防制措施,除一般常用方法外,還應有其特 點,現分述如下:
1. 艦|&衛生害蟲防制的特點及注意事項艦船殺蟲主要是防制侵入艦船的蟑螂、臭蟲、蚊、蠅等 衛生害蟲,化學防制是主要的殺蟲方法。由于艦船 艙室一般較狹窄,人員集中,通風不佳,故應選用高 效、速效、長效、低毒、廣譜的殺蟲劑為妥。同時應選用對人體無刺激,對儀表、金屬和涂漆表面無明顯損 害的制劑。為防止昆蟲產生抗藥性,還應經常更換 藥劑,以達到徹底殺蟲之目的。

成都殺蟲公司(四)不明原因引起的群體性疾病
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的、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的多位患者,且病 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原因的 疾病。
單獨依據事件性質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分類,存在一定的缺陷。如原因不明的森林大火,很難 說是自然災害或人為事故,只能認為介于兩者之間; 洪水引發的腸道傳染病暴發,既屬于自然災害,又屬 于疾病暴發;某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可能暫時還找不到合適的分類。此外,也可以按發生地點、發生時 間和事件的后果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分類。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點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一種小概率高危害事件。既有傳播的全球性,又有事件的地方化特點;既有事 件發生的不可確定性,又有事件先兆的可監測性特 點;既有對生命健康直接危害,又有對人群心理震蕩 和對社會負面沖擊的特點。我國是世界上人口較多的國家,每天都有可能出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半 個世紀以來,我國積累了許多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 件的經驗,如1961年廣東陽江霍亂流行;1976年唐 山大地震;1988年上海甲型肝炎暴發;1991年、1998 年洪澇災害;2003年SARS疫情等。然而,由于我國 政府長期傾向于采用臨時性的行政手段來處理危 機,雖然在特定情況下能夠起到還不錯的效果,但是,臨時機構隨著危機的結束而解散,未能形成應對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和體系。
成都殺蟲公司基于上述原因,本書已刪去了第一版的這部分內容,而單列了法規防治一章“綜合”包括兩方面的含義,一是防治對象(靶標蚊蟲)的綜合,二是防治方法措施的綜合。兩者起著相輔相成的作用。對象綜合:這是指同一措施可能防治多種蚊蟲,在有2或更 多種蚊蟲同時存在的情況下,應當爭取兼治。為此,防治對象應該按其生態習性,特別是孳生特點加以組合,就其共性為主,并適當 考慮其特性。類同孳生習性或吸血習性的蚊類,如果選擇適當的方法,就可 以達到兼治的目的。例如稻田采用濕潤灌溉方法(第3章),可以同時有效地防治*按蚊、三代喙庫蚊以及其他在稻田生長的幼蟲。 又如南方城市滅蚊的主要對象通常是白紋伊蚊和致倦庫蚊。為了 殺滅容器或小型積水中孳生的幼蟲,在采用生物殺蟲劑時,就應該選用蘇五金桿菌,不是球形芽孢桿菌(凡制劑。這是因為前者對兩種蚊蟲幼蟲都具有高毒效,亦即能起到兼治的作用。后者雖對致倦庫蚊幼蟲的毒效很高,但對伊蚊幼蟲的毒殺效果很差,不能同時殺滅這兩種幼蟲,亦即不能形成對象綜合的效果。對于成蚊,例如采取擬除蟲菊酯處理蚊帳(第4章),在防治媒介按蚊的同時,并可不同程度地防止致倦庫蚊或淡色庫蚊的吸血騷擾。

成都殺蟲公司對蚊子的詳情綜上所述,媒介蚊蟲的綜合治理只要把其種群數量降低到媒 介密度閾值或把媒介壽命縮短到外潛伏期閾值以下,無需把它們完全消滅,也可阻斷疾病傳播,而達到控制蚊媒病的目的。至于人們對吸血騷擾蚊蟲的耐受程度,則因生活水平和要求而定。過去全國愛國衛生運動**訂立的城市滅蚊的指標之一,即100間住 房捕獲成蚊不超過15只,相當于HID 0.15早早/住屋,應該是可取的指數。另一方面,我們雖然在媒介或吸血騷擾蚊蟲的防治中強調“控制”,但從上文對綜合治理的解釋中可見,并不完全排除進行“消 滅”,只是從需要與可能出發,一般要求“消滅”是不現實的。消滅與 控制并非對立的,消滅是防治的較終目的,至少在有些情況下,它可以通過控制來逐步實現。這也是蚊蟲綜合治理與IPM對上述問 題的看法上有所不同之處。還應該指出,消滅蚊媒病和消滅其媒介密切相關,伹并非等 同。消滅媒介蚊蟲必然消滅其傳播的疾病。但是,反之,消滅一蚊媒病并不必須消滅其傳播媒介;消滅這蚊媒病的地區也不等于已 消滅其傳播媒介。例如,現有一些國家和地區,包括我國的閩臺省 已經通過室內滯留噴灑阻斷瘧疾的傳播和/或控制傳染源,消滅了這種疾病,并得到世界衛生組織的確認^但其原來的媒介蚊蟲依然 存在。當然,在這種情況下,如有新的傳染源進入,仍可有瘧疾發生 以至流行。斯里蘭卡1968年在瘧疾已消滅的地域重又發生大流行,就是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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