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是否可以先告知我一下?
在中国,blog作者是很贱的。自己写的东西,往往被别人复制过去、甚至可能连个原文链接都不给的。
哪吒,是我蛮敬重的一个中国web2.0公司,因为他们有过不少创新,这在中国很难得。
今天偶然通过搜索引擎在哪吒上发现了这个页面,
很显然,这个不是别人分享的,是哪吒自己抓过去的。
很显然这个北城风光就是我的blog。不仅抓去了我的所有文章,而且告诉大家,这个还没有作者。连作者都不知道,把文章都拿过来了,说的不好听一点,这是偷窃。
当然这个做法,不是哪吒创造出来的,之前豆瓣干过,之前蚂蚁也干过,但是我从来没有去认领过;有人偷了我的东西,还得我跑去告诉他们,这东西是我的,你们继续放心大胆的用吧;我至于那么贱吗?所以我不吃豆瓣,也不玩蚂蚁。
我不愤怒,但是我很失望。其实只要你们先打个招呼,我肯定也会同意。但是,这么偷,与你们想要建立的行业地位,实在是太不相称了。
说回来,哪吒,你是要靠博客来生存的,博客作者就是你的产业链上游,你如此杀鸡取卵,你还能有前途吗?
需要补充一条的是,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原文链接,藏的真够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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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Responses to “哪吒:是否可以先告知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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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
我是1个小时前订阅了您的博客,并且收藏了《社交的入口7:有序与高效1小时前》(你可以通过我的个人分享页面看到收藏的时间: http://inezha.com/jimsang ),但因为我设置的默认订阅是不分享的,所以你看到的是0人分享,我们显示的订阅且分享的人数。
哪吒从来不会去抓取没有人订阅的feed,光从成本上我们也负担不起。
我们非常认同“哪吒,你是要靠博客来生存的”的意见。关于原文链接,我们下周2的升级将有重大改进,今后哪吒仅显示部分摘要,在WEB上与在哪吒机器人上一样,引导去作者原文。
希望能得到你的理解和支持。
谢谢啦!
北城回复:jimsang,谢谢你的回复。但是我认为:
1 你是哪吒的ceo,是站方人员,你通过哪吒来获取我的feed,从而达到有利于哪吒的客观事实,依然可以被看做是盗窃行为。这一点上,用普遍采用的UGC是不相符合的。
2 你收藏了我一篇文章,非常感谢你的认可。但是,请哪吒不要自动的来抓取我其他的文章。你们可以给出列表,引导到原文,但是不应该直接抓取我的正文内容过去。这个显然与你自己收藏我的文章没有顺带关系。
3 既然你认可“哪吒,你是要靠博客来生存的”这句话,在产品最初的设计里就应该去考虑博客的权利,而不是被别人投诉后再去改正。
补充:“关于作者:目前尚无作者”的文字描述容易引起歧义,我们在下周2的升级前会改成“作者还未到哪吒来认领”,谢谢你的反馈。
[…] 没过多久,我的哪吒就收到了北城的文章“哪吒:是否可以先告知我一下”。我想关于“是哪吒自己抓过去的”这点,可能是因为我们没有很好的传递“订阅人数”和“分享人数”的不同概念而导致的误会。因为我就是这个订阅的人,而且我还用哪吒收藏了北城的一篇文章(在我的哪吒个人动态页面上可以看到),但我没有分享出来;另外,从哪吒的工作原理上讲,我们是用户有订阅才去抓取的,因为我们目前没有收入,我们的服务器规模已接近10台,带宽成本也越来越高,我们希望也必须合理的控制成本。关于“告诉大家,这个还没有作者”确实是我们的细节没做好,我们的这个功能是博客作者的认领功能,但我们的说明文字“目前尚无作者”既不尊重作者,也没有把服务功能说清楚,我已要求我们的技术伙伴在下周2的升级中把这段文字修改为“作者还未到哪吒来认领”,感谢北城的这个反馈。 […]
谢谢北城,我个人就这篇文章写了一个体会:http://jimsang.com/?p=8 。我们主要的错误在于3,确实是我们没有设计好,能力不够,我们亡羊补牢。再次感谢,周末愉快!
哪吒上线不久,我是重度使用者,推送到Gtalk上非常方便。后来出于时间管理的考虑,放弃使用哪吒,转而使用Google Reader,不过一直还比较关注哪吒。
全文输出的方式其实和抓虾之前面临的用户危机是类似的,侵犯了Blogger的权利,“哪吒,你是要靠博客来生存的”说得非常好,我固执的认为Web 2.0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听取用户的声音,JImsang亲自来Blog上道歉很好了。
哪吒的创新意识很不错
[…] 前几天,北城写了一篇哪吒:是否可以先告知我一下 […]
提出问题很重要,同时,我们也要想办法解决问题。
jimsang最终的认错我很欣赏,我们要设法让douban也有类似的举动,那就最好了。
北城回复:AW说的对。
哎,这是行业的悲哀. 最近经常上挖客(www.waakee.com),个人感觉做得不错,就连标题都写上了博客信息.
哪吒网挺讨厌,也把我的给“吸”了进去,弄得人家GOOGL来的都去它哪里了。